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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03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336

2023年,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举措,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全省、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落地落实。2023年1—9月,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7.4%,高于全省(5.0%)2.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GDP增速(6.9%)0.5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经济增长4.41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3.9%。

一、做优政务服务

一是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制定印发曲靖市《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27条措施》,扎实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二是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面梳理由上级设定、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整改提升业务培训,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发布率、与办理业务系统关联精准率、与权力清单关联准确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准确率和本地化要素准确率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和整改。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标准,不设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审批或者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三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实施“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掌上办”,大大提升了民营经济主体准入便利度,全面降低了经营主体准入成本,提高了经营主体登记效率。

二、做实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积极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23年9月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657.16亿元,比年初增长11.62%。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政策,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三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23年,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排名全省第2位,组织35家企业申请2023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获得资金补助全额拨付至民营企业主体。四是运用好金融工具。加强对再贷款、再贴现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的宣传和解读,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切实将优惠利率传导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五是支持企业上市。制定实施《曲靖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3年,曲靖有4家企业成功列入了省上市“金种子”企业,上市企业数量和金种子企业数居全省第二位。

三、做好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建立各级公安部门与各级工商联建立常态联系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千名经侦民警进千企”活动。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地方民族特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陆续启动“珠源品牌”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系列活动,积极参与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申报工作,曲靖市《建立警企联席协作机制》被全国工商联评为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获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严打突出经济犯罪,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畅通企业维权通道。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纠纷化解、风险预警、诉求办理等沟通合作常态化长效化,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用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023年为企业解决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水电气网保障、信贷融资等方面难点问题75个。

四、做强要素支撑

推进实施开发区要素保障专项行动,统筹解决好用地、用电、环境容量、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一是加强用地保障。2023年1—9月,编制完成土地成片开发方案14个,获批成片开发方案13个,完成土地收储1.43万亩。二是加强用电保障。累计建成主要输变电项目28个,配网项目165项,共新建(改造)中低压线路805.4公里。三是加强资金保障。争取专项债券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23年9月,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在保户数2772户,在保金额17.02亿元,累计为183户中小微企业发放风险补偿贷款4.16亿元。

五、培育壮大经营主体

一是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成立了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先后印发《曲靖市市场主体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系列政策文件,着力构建“1+4+8”工作体系,紧密衔接,协调联动,促进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有民营市场主体64.18万户。二是加快“四上”企业培育。截至9月月报,全市“四上”企业在库2391户、比2022年净增569户。三是培优培强民营企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优质企业154户,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6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户、创新型企业98户。13户非公企业上榜“2022云南省非公企业100强”,其中,4户企业上榜“制造业20强”、2户企业上榜“服务业20强”、1户企业上榜“创新能力10强”。

六、鼓励扩大民间投资

一是抓实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承接、配套和执行,宣传好、落实好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二是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围绕1—9月新开工入库的民间投资项目,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机制及专班作用,强化项目跟踪调度,及时收集、研究解决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推动入库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投资支撑。三是加大民间投资项目储备。深入落实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构建“3+6+2”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进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不断强化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按照标准明确、程序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市统筹筛选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建立全市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七、推动科技和管理创新

一是布局发展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全市5家通过云南省第六批 “星创天地”认定,8家进入云南省第七批“星创天地”培育建设阶段,数量居全省第二位。认定市级Ι类专家工作站25个、Π类专家工作站3个。目前驰宏国际锗业等 8 家企业成功聘请了科技副总,4家单位拟申报专家工作站。二是推进产学研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昆明理工大学与曲靖共建1个、昆明理工大学拟与曲靖晶澳等4家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三是全力抓好创新主体培育。目前审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44户,申报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3个工业领域项目获得立项支持。四是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认定。2023年推荐8户企业上报省参加评审,目前3户企业通过省级初审认定。组织31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审议认定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截至目前,曲靖市通过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有40家;通过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有87家。

八、加强关爱和引导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党员干部和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重要讲话、中央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等列为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必学内容,不断巩固和扩大政治共识,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创建力度,沾益区玉林山创建成云南省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全市已建成各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20个。以党课、培训、专题教育、展览、纪念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理想信念教育活动,不断强化了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行动自觉。三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2023年以来,曲靖市“万企兴万村”行动共187家各地民营企业参与本地项目336个,曲靖市8个示范点被云南省“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认定为省级实验项目,其中2个示范点被推荐全国实验项目。

九、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建立服务企业“三项制度”,开展“先建后验”“联合预审”等服务改革,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理念根植于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形成全市上下“全员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为市场主体创造风调雨顺的服务环境。二是强化公平公正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借鉴广州经验,为守法诚信企业建立“包容监管企业库”,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信用修复服务,制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首违免罚”清单事项76项。积极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等规定和做法,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防范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商引资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荣获“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