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企出海联盟”政策
享受主体:内、外贸企业
享受内容:
1.赴境外参加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和展位配置费、抵离办展城市交通费和住宿费给予70%的支持。
2.赴境外参观展会。对企业参观境外展会的抵离办展城市交通费给予70%的支持。
3.赴境外参加推介活动。对5家企业以上,组织在境外开展经贸推介会产生的场地租赁或 使用费、抵离推介会举办城市的交通费、参加活动人员的住宿费给予70%的支持。
4.企业参展订单补贴。对赴境外参展、开展经贸推介实现进出口额同比增长10%以上或 实现外贸进出口“0”的突破的企业,相应补助比例上浮10%,补助 上限不变。
5.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对市场主体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的报名费给予全额支持,抵离上海市的城市交通费和参会期间的住宿费给予85%的支持。
6.农产品企业参加广交会。支持农产品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 会”),对其食品展区展位费给予全额支持。
7.第三方拓市场补贴(规模奖)。对第三方(企业、商协会等)组织全省10家(含)以上企业赴境外参展、赴境外举办经贸推介会的给予奖补。
8.第三方拓市场补贴(质量奖)。推动企业在参展办会过程中获得国际市场订单,实现全年外贸进出口额增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加大支持力度。
9.境外采购商邀请补贴(邀请奖)。对第三方(企业、商协会等)邀请境外采购商赴滇开展经贸对接并向省商务厅备案的,每邀请1家采购商给予相应支持。
10.境外采购商邀请补贴(成交奖)。对第三方(企业、商协会等)邀请境外采购商赴滇开展经贸对接,成功与云南省外贸企业签署订单并产生贸易额的,加大支持力度。
11.第三方促进口补贴(规模奖)。支持企业开展进口与扩大内需相结合,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对第三方(企业、商协会等)组织全省10家(含)以上企业在境内举办重点进口商品(海产品、燕窝、“药食同源”品、水果等)推介、展销活动的给予奖补。
12.第三方促进口补贴(质量奖)。推动企业在举办重点进口商品推介、展销活动中,形成重点进口商品较大销量,加大支持力度。
享受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享受条件:申请项目资金市场主体须满足“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条件。
申报时点: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材料:申请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现场照片;参、观展证件;参展人员护照信息页和出入境记录页,无出入境记录页的提供国家移民局查询并下载的出入境记录)、合规性材料:一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申报截止日前1个月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二是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1年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款记录)。
享受方式:内、外贸企业在资金管理平台申报,由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根据省商务厅政策资金兑付指令在指令要求的时限内依法依规承接、兑付资金。
政策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工作提高可用管用好用水平的通知》《云南省促进外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 彭老师
18164657028
备注: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