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电动自行车类)
享受主体:电动自行车企业(门店),商户和回收企业
享受内容:对个人消费者交售老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补贴500元,
享受时间:至2025年12月31(含当日)
享受条件:销售企业(门店)、商户:自愿参加活动并遵守活动规则。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有一定垫资能力且愿意垫付补贴资金;能够协助消费者提供必要信息,且对电动自行车标准、质量等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应全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
回收企业:1.经市场监管部门合法登记,且年检合格的企业;2.已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修订)》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及取得相应许可;3.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申报时点:每月10日之前报省商务厅(销售企业)
办理材料:销售企业(门店)、商户:填报云南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审核登记表,必填信息包含: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主要经营电动自行车品类、地址〔具体到XX区(县)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用核查、联系人、手机号、对公账户,签订承诺书。
回收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排污许可证、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证照及企业情况报告,签订承诺书。
享受方式:参与主体按属地原则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推荐上报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组织确定参与活动主体,参与主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省商务厅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政策依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和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政策案例:2025年曲靖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已有213户企业列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单》,其中,麒麟区79户、沾益区17户,马龙区7户、曲靖经开区18户、宣威市19户、陆良县37户,会泽县15户、师宗县7户、罗平县10户、富源县4户。县市区覆盖率100%。213户企业、门店都是本地企业,所产生的数据属于曲靖。截至4月21日,曲靖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交易核销笔数4818单,补贴金额240.9万元,带动消费1202.63万元。
咨询电话:0874-8969272
备注:https://swt.yn.gov.cn/categories/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