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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 发布日期:2025-07-2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10933

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享受主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主、中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

享受内容: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主体,经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前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审核合格后,在原贷款到期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如需),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其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享受时间:对于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经营性贷款通常为长期政策。中型企业的享受时间暂定为截至2027年9月30日。

享受条件:

1.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3.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4.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报时点:一般原则上企业至少提前1个月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提出续贷申请。也有部分银行要求借款人不晚于原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明;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以证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实力;原贷款合同及还款记录,展示企业的贷款历史和信用情况;企业的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说明续贷资金的用途和还款来源;担保相关材料,如抵押物产权证明、担保人身份证明及担保承诺等(若需要担保)。此外,不同银行可能还会要求其他特定材料。

政策依据:

1.《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2014〕3号)。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

政策案例:

某企业是云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该公司在银行的存量贷款即将到期,由于企业为应对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通过预付账款方式锁定原材料成本,导致流动资金出现短期缺口,无法按时偿还到期贷款。银行机构在掌握企业情况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一方面由资深客户经理专项对接,向企业详细讲解“无还本续贷”政策优势;另一方面联动市分行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基于对客户资产负债结构的专业研判,为企业制定“一户一策”定制化融资解决方案。 在贷款到期前为企业办理了300万元无还本续贷,实现存量授信无缝衔接,有效保障了企业供应链稳定性。此次纾困行动从需求对接到资金落地仅用5个工作日,帮助企业畅通了资金周转通道,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和称赞。

咨询电话:0874-314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