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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 发布日期:2025-07-29
  • 来源:珠江网
  • 阅读量:4882

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享受主体: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

享受内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全省统一,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享受时间:2017年至今

享受条件: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都可享受,无特殊条件。

申报时点:无需申报,依据每年政策文件实施

办理材料:无需办理材料,依据每年政策文件实施

享受方式:按照降低后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

政策案例:如2016年2月失业保险费率为2%,单位缴费费率为1.4%,个人缴费费率为0.6%。从2017年开始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为1%,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咨询电话:0874-338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