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政策
享受主体:在云南省内开展经营,并围绕提升设施农业高效生产能力,投资建设粮食、茶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甘蔗、天然橡胶等各类农业产业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享受内容: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度内新增符合支持范围的设施农业资产性投资,实际完成投资额0.5亿元(含)—1亿元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实际完成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企业申报的资产性投资不得包括财政资金投入,已获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资产性投资不计入新增资产性投资奖补基数。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上限为1000万元。
享受时间:2024年度(后续年度的待省厅发文)
享受条件:(一)申报的项目须手续完备、投资资金已完成支出,已竣工投产使用。(二)申报主体经营行为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内(2023年度项目时间为2021—2023年、2024年度项目时间为2022—2024年)在产品质量、社会信用、安全生产(包含消防安全)、缴纳税收、生态环保、金融监
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涉黑涉恶、诉讼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三)申请的项目符合资金支持范围,申请主体与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四)申请的项目生态环保不达标的,无合法性批准文件、无合法用地手续、项目未开工或开工项目停建、缓建的,申报不予受理。
申报时点:2025年3月1日—3月15日
办理材料:申报请示、承诺书、项目申报表、营运证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审计报告、土地相关证明材料、发票及合同。
享受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自行登录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进行注册、申报。
政策依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2024年度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案例:1.某在云南省内投资农业产业设施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设施投资6000万元,按5%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2.某在云南省内投资农业产业设施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设
施投资12000万元,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咨询电话:0874-3110607
申报平台:“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