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
享受主体:曲靖市辖区内2023年至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
享受内容:市级财政对2023年至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奖补30万元、15万元、3万元。
享受时间:2023年—2025年
享受条件:2023年至2025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由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各级的认定标准认定),与县级奖补不重复。
申报时点: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当年文件。
办理材料:龙头企业认定文件、申报表。
享受方式: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当年文件。
政策依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重点方向指引的通知
政策案例:曲靖市辖区内某农业经营主体2024年度被认定为曲靖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咨询电话:0874-3110607